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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利系统12家单位完成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检查验收 |
2010/11/23 16:57:15 来源:水利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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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是省水利厅精神文明领导小组为深入推动全省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水平,促进系统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根据省文明委创建工作部署和《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苏水文明〔2004〕3号),每两年开展一次的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09-2010年度我市共有12家单位参加了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工作,其中市水利局机关申报文明标兵单位,灌云县水利局、连云区水利局、新浦区农水局、东海县自来水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文明单位,石梁河水库管理处、市区水工程管理处、连云港防汛机动抢险队、临洪东翻水站管理所、盐东水利工程管理处南闸管理所、赣榆县水利局、灌南县水利局等7家单位参加文明单位复审。
经过精心准备,11月17-19日我市水利系统12家单位迎来了省水利厅文明办检查组的同志,经过听汇报、看台帐、现场检查等环节,完成了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检查验收。
(责任编辑: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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