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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坚持“三方联动” 提升执法效能 |
2015/1/28 9:02:04 来源:市物价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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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围绕构建“大监管”格局,从单位内部、系统上下、部门协作三个方面实行联动检查执法,努力提高价格执法效能,扩大价格执法影响,树立价格执法权威。
一是内部整体联动执法。加强局机关业务处室与检查执法分局信息共享,综合采取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政策制定与执行检查、价格监测与市场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价格检查执法工作。在旅游市场集中整顿活动中,一方面向社会公开《市区主要旅游景区门票及服务价格表》,约谈市区出租车、县区农交线路等运营单位;另一方面,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组织全局行政人员对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不间歇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41份,当场处罚决定书2份。在2月印发《关于调整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后,4月组织开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全市77家村卫生室。
二是系统上下联动执法。牢固树立系统“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对县级管辖案件实行市县两级联动执法,形成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制定《关于明确我市价格违法案件级别管辖范围具体分工的通知》,突出价格执法下查一级权限。在涉车收费专项检查中,采用市县联动、县级交叉检查方式,对全市23个涉车收费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其中查处县级6家单位涉嫌价格违法金额118万元,案件全部移交县(区)物价局处理。
三是部门协作联动执法。重点健全部门联动执法的长效机制,在重点领域重大执法中充分发挥价格部门检查取证、纪检监察部门协调关系、政府法制部门政策支持的比较优势,不断扩大价格执法社会影响。在乡镇(街道)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中,市、县物价局、优化办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查处18家乡镇(街道)涉嫌价格违法金额3682万元。对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市法制办有关专家“坐诊号脉”,切实保障价格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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