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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采取“八项举措”助推全市法律援助“惠民实事工程” |
2009/8/7 9:17:56 来源:司法局 于德春 张玉银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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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采取“八项举措”,在全市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实事工程”。
一是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建设。按照“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接待服务窗口”工作要求,改善接待场所条件,完善窗口服务功能,提升整体接待能力,方便群众来电来访。二是切实开展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服务活动。通过设立法律援助统一标识、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和预约上门服务等形式,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各项便民措施,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通过优化人员结构、强化监管制度、严格工作程序等措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巩固和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工程,努力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反应快”的法律援助社会服务体系。五是积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面向困难职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六是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招募一批新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进一步扩大完善全市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使法律援助志愿者切实成为全市法律援助事业迈向社会化、公益化的重要力量。七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积极拓展“零距离、多功效、反应快”的宣传渠道,突出宣传特色,创新宣传载体,做到法律援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八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评比表彰工作。年内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法律援助十大典型(优秀)案例”评比表彰活动。
通过“八项举措”,全市法律援助“惠民实事工程”年内力争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在全市100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电话接听解答率达100%;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确保全年办理3000件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弱势群体3000人以上,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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