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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5年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5/11/20 12:21:54 来源:连委工发〔2015〕22号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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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市各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
市委“双学”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015年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连委学办〔2015〕2号,附后),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连委学办〔2015〕2号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5年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委协调小组)组长审定并批准,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
市委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代章)
2015年5月5日
附件
2015年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国家、省、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为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考核监督,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本领素质,为开创全市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思想引领和理论支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1、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学、及时学、系统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制订专题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级党员干部要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自觉学习、坚持学习。要进一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学习使用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集中轮训工作。要围绕讲话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要论断,列出一批重点选题,组织新闻媒体推出一批深度报道、综述评论和理论文章,组织社科理论工作者推出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社科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
2、开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做好市委中心组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学习的服务工作。组织社科理论界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理论研究。举办“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理论研讨会。在《连云港日报》理论版刊发一批研究阐释文章。组织做好“四个全面”宣讲基层行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
3、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研究阐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教学计划,作为各级党委讲师团经常性宣讲内容。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发挥道德讲堂阵地优势,放大各类先进典型示范效应,扎实推进道德实践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入眼入脑入心、落小落细落实。发挥重要节庆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掘利用本市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对革命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阐发,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史工办、市委党校、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谱写改革发展新篇”为主题,在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读书调研活动,评选表彰读书调研优秀成果。举办市管干部进修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中心组学习秘书及社科理论骨干培训班等,分级分层分类抓好学习培训。继续抓好基层党员冬训。创新改进基层党校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二、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制度机制建设
6、高质量服务市委中心组学习。统筹安排市委中心组学习研讨,确保年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选好配好市委中心组学习参考资料,定期遴选推荐中心组学习用书。适时召开领导干部学习会,聘请高层次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及时汇编市委中心组学习研讨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7、落实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每年至少一次到联系点指导工作,面向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或者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指导督查联系点工作,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8、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督学考学活动。加强对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召开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落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的规定。强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旁听巡查,组织联合考察小组进行现场旁听,动态跟踪学习情况。健全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
9、继续推行县处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学制度。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实行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形成推动学习的常态化长效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把学习作为内在追求和责任担当。每年年终进行领导干部述学、述职和述廉。(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
三、着力发挥学习型党组织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引领作用
10、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继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做好工程成果运用转化工作。组织做好全省马工程通俗读本《当代中国经济问题透视》和《新常态新江苏》通俗理论读物的学习使用。加强大众化基地建设,开展新一轮实践基地遴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社科联、市社科院)
11、进一步组织好各级各类社会化学习活动。广泛开展各类读书荐书评书和全民阅读活动,组织读书体会交流和演讲比赛等活动,打造书香社会。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微理论微视频”大赛、理论教育视频展播等活动。组建宣讲专家库,开展菜单式宣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新华书店)
12、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学习的途径。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方式,组织各种形式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9•30烈士纪念日、12•13国家公祭日等,组织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专题学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党史工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切实增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影响力
13、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信息交流工作。继续编好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简报,加大编发频次,提升稿件质量。建好用好连云港宣传网“理论武装”栏目,及时发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信息和理论文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4、做好选树典型及媒体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巡查,汇总调研巡查成果,梳理成功经验,向省协调办报告并向市主要媒体推介推广。年底前召开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交流通报工作情况,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
15、借力社会资源提升学习质效。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以及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抓住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契机,创新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和实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团市委)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党史工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文广新局,
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市社科联,
市社科院,市新华书店;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
市委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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