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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
2015/9/9 10:40:05 来源:市科协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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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8日上午,连云港市市长赵晓江主持召开第32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会上,市科协主席许东方汇报了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设立以来开展情况,《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修订原因及过程等,并就新修改的具体章节做了说明。
赵晓江对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充分肯定,指出,该奖项的设立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理论研究与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对激发广大科技工作的创新创业热情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激励作用。修改完善评审与管理办法,提高奖金数额,提升奖项层次,是鼓励全市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创新的应有之举。会议原则同意新修订的《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并建议市科协充分吸纳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行再修改和再完善。
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是市科协为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搭建的一个自然科学理论与创新研究奖励的新平台,其前身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有20年的评审历史。自2012年改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以来,已完成两届评选,共有858项学术成果参与申报,200项成果获得市政府表彰奖励。该奖项设立以来,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得到科技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对推动全市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本次修改旨在更好地激励科技工作者,不断适应科技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听取评审专家及科技工作者建议的基础上,参照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周边城市的做法,增加获奖数量,提高奖金数额。新修订的《办法》相较于老《办法》,推荐申报程序更加完善,评审流程更加合规合法,在奖励数量上由第一届的100项增加到120项,各奖项奖励金额也相应提高50%。评选范围也有所扩大,将申报第一作者由“本市科技人员”扩大为“本市科技人员或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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