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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办法》的通知 |
2018/11/8 15:44:07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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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机关工委、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市委各直属单位机关党组织:
现将《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办法
根据市委关于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级机关开展作风建设评议工作,现制定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扩大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整治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思路不清、标准不高、作风不实、能力不足、自律不严、正气不够”等方面突出问题,推动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以自我革命的决心、雷厉风行的举措、求真务实的作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议对象及分组
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评范围的83家市直单位、21家驻连部省属单位(详见附件)。
三、评议方法
(一)企业评议。由县区机关工委(党群工作部)根据分配的名额,分别组织辖区内企业对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企业分类标准以统计部门执行口径为准,每个企业1个投票名额,由企业负责人或者与党政机关接触较多的管理人员填写。
(二)公众评议。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在《机关家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设评议窗口,邀请社会公众根据自身掌握情况,对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每个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只能投票1次,不得多投或刷票。
(三)机关评议。每个评议单位分配2-5个名额,可以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或普通工作人员。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统一发放评议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组织评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评议表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四、计分方式
1、评议表设置。评议表设“满意”“较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太了解”5类标准。“满意”每票计100分,“较为满意”每票计80分,“基本满意”每票计60分,“不满意”每票计0分,“不太了解”不纳入统计。其中选择“不满意”选项的,须勾选“精神不振、思路不清、标准不高、作风不实、能力不足、自律不严、正气不够”7个原因中1个或多个。
2、计分设置。评议采取百分制,其中企业评议占比50%,公众评议占比20%,机关评议占比30%。按以上计分方式,根据有效评议表数,采用简单平均法计算评议单位的初始得分,然后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该单位的评议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3、扣分设置。在依法规范履职、工作纪律执行、单位自身建设、投诉受理等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一经查实,参照市级机关作风绩效考核百分制标准,予以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区机关工委(党群工作部)、市级机关党组织根据任务分工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活动实施细则,组织力量全力做好评议相关工作。
(二)抓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利用社会媒介宣传报道评议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评议工作对于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广泛调动广大企业、群众代表及机关干部参与机关作风建设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以评促改。要始终把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执行力摆在突出位置,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思想大解放,作风、业务水平大提升,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评议办法要求组织评议工作,不得随意分配名额、拉票以及干扰评议正常开展。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坚决杜绝打“人情分”和不负责任的“印象分”。
附件: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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