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强化教育专项资金管理 |
2017/12/29 9:50:21 来源:市财政局 陈慧 打印本页 |
|
|
为加强市级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连云港市财政根据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修订出台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市级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中小学校舍建设和维护;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教育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及均衡化建设和教师培训;其他符合教育规划发展工作需要的支出等。
二是明确使用程序。资金使用单位根据年度教育专项资金的规模以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要求,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提交资金使用申请;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进行审查,结合各单位上一年度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研究确定补助项目及金额。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市财政局对教育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负责;市教育局对教育专项资金的项目监管和信息公开负责。各区有关部门对市切块下达资金分配使用负责。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按规定用途管好用好资金。
四是明确违规违法责任。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等违规违法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