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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2015/3/31 10:34:20 来源:市法制办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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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层层落实,按照“厘清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秦国臣与法制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制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所分管处室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5年责任书贴近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突出责任主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为主线,紧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从廉政制度执行、学习教育、监督指导、廉洁自律、互相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充分体现责任明、工作细、要求严,强调分管领导、机关处室负责人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好地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法制办建立和完善了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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