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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机关干部签订承诺书拒绝收送购物卡 |
2014/12/17 9:25:54 来源:海州区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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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坚决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购物卡、礼金券等;绝不利用传统节日、红白喜事、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工作调动之机,收送购物卡、礼金券等,敬请社会各界监督。”日前,连云港市海州区股级以上公职人员签订拒收送购物卡承诺书,并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将承诺情况向社会公示。
日前,海州区出台《党员干部坚决拒收送购物卡相关规定》,其中规定,各单位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党政机关干部收送购物卡,党政机关干部收送购物卡视同收送现金;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和公款报销。
与此同时,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购物卡,及时上交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或折合成现金上交“510”廉政账户。主动上交、如实报告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整治时间从12月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
此外,该区纪委还会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突出“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个别谈话、组织学习等方式,提醒机关干部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对群众举报及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快查快办,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随时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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