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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专场咨询活动 |
2010/10/18 10:51:10 来源:司法局 杨敏 姜茂龙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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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老龄委组织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新浦区贾圩社区广场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专场咨询活动。活动期间,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志愿者针对老年人关心的赡养、继承和房产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共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30余人次,并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册、宣传材料280余份,受到社区老人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全市采取多项措施,结合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切实做好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1-10月,已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00余件,涉及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多项事由。主要做法:一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畅通申请渠道。以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建立了100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员队伍,同时在市、县老龄委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设立了联络员,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整合了法律援助资源,畅通了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渠道。二是完善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是注重非诉讼调解工作,追求维权效果。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案情较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特别是赡养类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更多地采用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家庭亲情关系,减轻老年人讼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注重宣传工作,增强维权意识。在每年的重阳节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题法律咨询活动;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以法律咨询、专题讲座、散发宣传册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提高其维权能力。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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