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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联动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09/11/11 14:52:22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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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在总结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社区结对共建(以下简称联动共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有效运作机制,着力把联动共建打造成机关联系社区,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新型载体,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力开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联动共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以让群众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为切入点,努力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水平为主要标志的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实现以园林生态、环境优良、功能完善为主要特色的城市人居环境的显著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作为联动共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将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卫生、环境建设、劳动保障等纳入到联动共建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2、深化创建机制。把机制创新作为联动共建的重要抓手,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中形成的“横到边、纵到底,责任全覆盖、任务全落实”的工作机制,“谁责任、谁承担”的责任追究制,“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的动员机制,作为推动联动共建工作的宝贵经验,不断加以完善提升。
3、强化载体功能。把联动共建作为推动社区各项工作的龙头工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型载体,做到一抓多促,借势发展,大力提升市民素质,促进文明建设,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4、贯彻群众路线。把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作为联动共建工作的着力点,采取有力措施,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总体目标
通过3-5年努力,把市级机关打造成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把社区建设成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化繁荣、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联动共建的主要内容
(一)社区组织联抓,共促发展进步
1、联动单位要配合结对社区抓好党建工作,按照“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要求,扎实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有检查,联动单位负责人每年到社区讲授党课不少于2次。
2、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党工委牵头,联动单位、社区党组织、驻区有关单位党组织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交流、督促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
3、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的指导,建立社区事务公开栏,公开时间及时,内容真实。居民对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满意率、对社区群团组织工作满意率达85%。
(二)精神文明联建,共育文明市民
1、联动单位和结对社区要共同担负起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职责。围绕“讲社会公德,做文明市民”主题,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学习型居民、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社区阅览室藏书不少于500册。
2、围绕“细微之处看形象,文明行为大家谈”主题,广泛开展系列宣传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乱吐乱扔、毁绿占绿、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穿马路等影响城市文明的突出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告别不文明行为。
3、围绕“打造文化品牌,建设和谐社区”主题,积极开展“一社区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活动,以“邻居节”、“文艺节”等活动为推动,使广大市民在活动中相互沟通,和谐相处。社区每年开展广场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等社区特色文化活动不少于5次。
(三)社区稳定联保,共建平安环境
1、联动单位要配合社区以“平安社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和群防群治。每月召开一次社区社会治安情况分析会,完善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有效化解机制,实行联动单位领导、街道和社区负责人联合接待信访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热点问题,不发生因民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和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协助做好社区禁毒、社区矫正、帮教转化工作,居民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满意率达85%。
(四)环境卫生联治,共建优美社区
1、联动单位要积极帮助社区完善基础设施,协调解决路灯不亮、道路难行、排水管网不畅、环卫设施不全等问题;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确保社区树木花草有人管护,无毁绿和侵占绿地现象;落实卫生保洁制度,无暴露垃圾,无饲养家禽家畜,道路、楼院(道)整洁畅通,无乱堆乱搭现象,确保社区达到硬化、亮化、美化、净化标准。
2、联动单位要带头抓好“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积极协助社区以创建“绿色社区”、文明楼院为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动辖区内学校把环保教育向社区延伸,把“环保小卫士进社区”和争当“环保家庭”活动结合起来,以增强居民环保意识,提高社区环境质量。
3、每逢重大节庆活动,联动单位要组织人员到结对社区开展义务劳动。
(五)公益事业联办,共兴社区服务
1、联动单位要配合社区做好公共服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百姓互帮互助。
2、规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居民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和优质、便捷的健康保健服务。
3、推进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参加“送岗位、送知识、送健康、送安全、送温暖”活动,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协调驻区单位发挥人才、信息、场地优势,实现共驻共建,共同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三、开展联动共建的工作机制
(一)以发挥社区主体作用为基础,完善联动共建的内在驱动机制
1、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联动共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联动单位、驻区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联动共建工作情况,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为社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由区联动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社区每季度综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社区联动共建工作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主观努力程度,检查结果在各社区公示,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收入挂钩。实行“固定报酬+绩效报酬”制度,将社区工作人员报酬的70%作为固定报酬,每月发放,30%作为绩效报酬,由街道办事处根据联动共建年终考核情况计发。对联动共建工作具有创新举措、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3、建立群众民主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对本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民主评议一次,根据本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作为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4、通过岗位调整,人员交流,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联动共建考核评议情况,结合个人工作业绩、能力、表现,适时调整社区工作人员的岗位,加强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以不断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创新意识,提高联动共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以选派干部挂职为纽带,完善联动共建的组织协调机制
1、规范挂职工作要求。由联动单位选派政治觉悟高、协调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年轻干部到结对社区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每年轮换一次。挂职干部每周到结对社区开展工作不少于半天。
2、明确联动单位责任。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一个社区,联动单位要把联动共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共建责任,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结对社区了解共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轮流跟进、挂职干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拓展联动工作外延。卫生、环保、建设、民政、城管、交通、公安、司法、文化、劳动、房产等与社区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联动共建工作,责任处室要明确联络员直接联系社区,实行联动单位挂职干部与职能部门联络员定期联系制度,保证社区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
(三)以稳定社区财源为支撑,完善联动共建的持续发展机制
1、联动单位要结合自身和社区实际,在物力、财力方面支持社区,把联动共建费用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2、实行行政事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对职能部门进入社区的工作任务及评比考核由市联动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扎口,对批准进入社区的事项,要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规定,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3、实行各类社会募集资金的切块下拨。以社会募集形式形成的来自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援助公益事业的资金,要根据社区的职责切块下拨,以缓解公益资金短缺状况。
(四)以强化考核奖惩为杠杆,完善联动共建的刚性管理机制
1、把联动单位共建社区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软环境建设考评,考核内容主要围绕联动单位有无联动共建工作计划,是否为社区办实事,为群众办好事来进行,考核情况要征求结对社区的意见。每个季度通报一次联动共建工作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前20位和后5位的联动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和软环境建设考评中加、扣分,加、扣分分值由全市目标考核办法和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办法具体规定。
2、重视联动共建考核结果的运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联动共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衡量联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先、评模、晋级的重要依据。在干部年终考核工作中,对共建成效明显的联动单位,其干部的优秀等级可以按最高比例进行考评。
3、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区共建中的建设者和排头兵作用,调动其参与共驻共建的积极性,将文明单位参与社区共建情况纳入文明单位两年一次的考核之中,对参与共建不力的文明单位,采取摘牌、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以增强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感。
四、切实加强对联动共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深入开展联动共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于打造国际性海滨城市的一项长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举措,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联动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联动共建工作的指导协调;联动共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工委,具体负责对联动共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联动共建工作。各联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联动共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和挂职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抓好落实,推动联动共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鼓励探索创新。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便利基层、注重实效”的原则下,联动共建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要讲成本、重实效, 杜绝图形式、走过场,使联动共建活动真正达到锻炼干部、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联动共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措施,提高群众知晓度,强化广大干群的参与意识。新闻媒体要对联动共建活动开展情况跟踪报道,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文明现象加大曝光力度。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市民学校等载体,积极引导市民对联动共建工作献计献策,为联动共建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联动单位要把联动共建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型载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路径,将共建活动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工作计划性,统筹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联动共建表
新浦区(72家) |
序号 |
机关企事业单位 |
联动社区 |
所属街道 |
1 |
市委办公室 |
龙尾社区 |
新东街道 |
2 |
市人事局 |
巨龙社区 |
3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利民社区 |
4 |
连云港药监局 |
新城社区 |
5 |
市人防办 |
广场社区 |
6 |
市交通局 |
淮海社区 |
7 |
市人大办公室 |
苍梧社区 |
8 |
市科技局 |
东风社区 |
9 |
市科协 |
艺北社区 |
10 |
连云港师专 |
外仓社区 |
11 |
边防支队 |
振东社区 |
12 |
市信访局 |
东苑社区 |
13 |
市经贸委 |
陇东社区 |
浦东街道 |
14 |
市中级法院 |
建国社区 |
15 |
市检察院 |
民主社区 |
16 |
市农业局 |
路北社区 |
17 |
市委老干部局 |
站北社区 |
18 |
连云港质监局 |
龙苑社区 |
19 |
市水利局 |
市东社区 |
20 |
市司法局 |
浦河社区 |
21 |
市政协办公室 |
菜市社区 |
22 |
市台办 |
同兴社区 |
23 |
市供销总社 |
市化社区 |
24 |
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
市民社区 |
25 |
市档案局 |
机关社区 |
26 |
市侨联 |
万润社区 |
27 |
市委农工办 |
新桥社区 |
28 |
市委宣传部 |
同和社区 |
浦西街道 |
29 |
市建设局 |
沈圩社区 |
30 |
市拆管办 |
蔷薇社区 |
31 |
市国土局 |
后河社区 |
32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通池社区 |
33 |
连云港日报社 |
新站社区 |
34 |
市房产局 |
新中社区 |
35 |
市公安局 |
新洪社区 |
36 |
海通集团 |
新西社区 |
37 |
市文化局 |
财苑社区 |
38 |
市邮政局 |
西桥社区 |
39 |
市工商联 |
电台社区 |
40 |
市审计局 |
云海社区 |
新南街道 |
41 |
市安监局 |
新龙社区 |
42 |
市林业局 |
建康社区 |
43 |
市旅游局 |
海南社区 |
44 |
市农机局 |
延南社区 |
45 |
市统计局 |
紫云社区 |
46 |
市消防支队 |
建南社区 |
47 |
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 |
海宁社区 |
48 |
市国家安全局 |
玉带社区 |
49 |
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
兴业社区 |
50 |
市气象局 |
玉龙社区 |
51 |
市粮食局 |
路南社区 |
路南街道 |
52 |
市环保局 |
扁担河社区 |
53 |
市国资委 |
葵花社区 |
54 |
市政府法制办 |
盐河社区 |
55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延东社区 |
56 |
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 |
朝阳社区 |
57 |
市地震局 |
向阳社区 |
58 |
市农开局 |
贾圩社区 |
59 |
武警支队 |
公园社区 |
60 |
市残联 |
新孔社区 |
新海街道 |
61 |
市城管局 |
河西社区 |
62 |
市规划局 |
常乐社区 |
63 |
振兴集团 |
富强社区 |
64 |
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
幸福社区 |
65 |
市文联 |
西苑社区 |
66 |
移动公司 |
镇海社区 |
67 |
市委党史工办 |
新潮社区 |
68 |
淮海工学院 |
星化社区 |
69 |
市委政法委 |
海连社区 |
70 |
市外经贸局 |
宁海社区 |
南城镇 |
71 |
市接待办 |
青春社区 |
72 |
联通公司 |
凤凰社区 |
海州区(19家) |
序号 |
机关企事业单位 |
联动社区 |
所属街道 |
1 |
市物价局 |
新建社区 |
海州街道 |
2 |
市财政局 |
南门社区 |
3 |
东方合作银行 |
鼓楼社区 |
4 |
中蓝连海设计院 |
双龙社区 |
5 |
市侨办 |
砚池社区 |
6 |
市广电局 |
文化社区 |
幸福路街道 |
7 |
连云港供电公司 |
幸中社区 |
8 |
新海发电公司 |
西大岭社区 |
9 |
市国税局 |
江化社区 |
10 |
市委统战部 |
幸南社区 |
11 |
市教育局 |
西门社区 |
朐阳街道 |
12 |
市卫生局 |
锦化社区 |
13 |
连云港民航站 |
孔望山社区 |
14 |
连云港银监分局 |
香江社区 |
15 |
市纪委 |
红旗社区 |
洪门街道 |
16 |
市政府办公室 |
洪门社区 |
17 |
市发改委 |
东山社区 |
锦屏镇 |
18 |
市计生委 |
中山社区 |
19 |
财经高等职校 |
西山社区 |
连云区(24家) |
序号 |
机关企事业单位 |
联动社区 |
所属街道 |
1 |
警备区政治部 |
东园社区 |
墟沟街道 |
2 |
市港口管理局 |
西园社区 |
3 |
连云港海关 |
桃园社区 |
4 |
金海投资公司 |
南巷社区 |
5 |
市民政局 |
大巷社区 |
6 |
江苏核电公司 |
滨海社区 |
7 |
连云港海事局 |
海棠社区 |
墟沟街道 |
8 |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棠梨社区 |
9 |
市地税局 |
营山社区 |
10 |
市烟草专卖局 |
大港社区 |
11 |
团市委 |
院前社区 |
12 |
连云港碱厂 |
胜利社区 |
连云街道 |
13 |
港口集团 |
荷花社区 |
14 |
连云港工商局 |
桃林社区 |
15 |
人行连云港支行 |
砚航社区 |
16 |
连云港电信公司 |
陶新社区 |
17 |
七一六研究所 |
庙岭社区 |
18 |
农业发展银行 |
云台社区 |
19 |
边防检查站 |
临海社区 |
20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大路口社区 |
连岛街道 |
21 |
金桥盐化集团 |
辛高圩社区 |
板桥街道 |
22 |
海警支队 |
板桥社区 |
23 |
市民族宗教局 |
跃进社区 |
24 |
金港湾投资公司 |
程圩社区 |
开发区(13家) |
序号 |
机关企事业单位 |
联动社区 |
所属街道 |
1 |
市委组织部 |
盐坨社区 |
猴嘴街道 |
2 |
市总工会 |
文明社区 |
3 |
市妇联 |
振云社区 |
4 |
职业技术学院 |
新民社区 |
5 |
市体育局 |
新航社区 |
6 |
市级机关工委 |
西诸朝社区 |
中云街道 |
7 |
市委党校 |
范庄社区 |
8 |
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
焦庄社区 |
9 |
市外办 |
新光社区 |
10 |
市电大 |
山后社区 |
11 |
市投资促进局 |
魏庵社区 |
12 |
市审批办 |
新县社区 |
朝阳镇 |
13 |
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 |
朝东社区 |
附件: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联动共建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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