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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全市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
2007/12/21 17:26:45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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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市人口计生委、市监察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全市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宣传动员、清查处理、评估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从今年10月至明年8月,用一年左右的时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指登记在本市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委员会、2001年1月1日之后生育(收养)了两个以上孩子的居民,包括属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登记在城镇居民委员会的其他人员。非城镇户籍但居住在辖区内半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以及户口不在辖区但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流入的城镇居民,也是此次清查的对象。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清查处理违法生育人员,治理整顿城镇人口计生工作秩序,曝光揭露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件,大力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发挥城镇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和辐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全市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市人口计生委 顾方地 李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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