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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做实调解绩效评价应用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2024/6/21 9:39:49 来源:市司法局 姜磊 李庭苇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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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运用科学发展理念,深化调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以“调解优先,诉调结合”八字方针,推动业务处室整合调解资源,创新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做强行政调解工作,助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聚焦核心指标,注重绩效分析。通过优化行政调解工作绩效评价流程,完善行政调解绩效评价工作规则,对行政调解行为“职权”“证据”“程序”“法律适用”“适当性”等要素进行绩效评价全覆盖,坚持流程管控,推进规范管理,确保严格对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开展绩效评价。在开展调解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及时沟通评价工作进度、关注评价质量,同时对行政调解工作绩效关键指标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分类与比较,做到纵向可追溯、横向可比对,形成绩效自评分析数据库。
二是夯实基础支撑,精准开展业务职能整合。发挥绩效评价综合分析优势,全面梳理行政调解工作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定,推动业务处室拓展工作思路,以绩效目标为基点,基础统计数据分析为支撑,发挥主观能动性,借鉴纠纷调解工作思路,将调解、和解理念贯穿于复议受理、审查、决定的全过程,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等专业力量,对公安、生态环境、城乡规划、工伤认定等类型案件实行类案专审;对于社会影响力较大、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及数额二十万元以上等类型案件实行繁案精审。去年以来,实地调查28次,召开听证会52次、案审会1次、专家讨论会5次,将行政争议及引发的民事纠纷进行有效分流化解。
三是深化结果运用,增加府院沟通衔接 。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分别会同市中院、市依法行政办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互动的工作意见》《连云港市行政应诉案件领导包案工作规则》《关于行政争议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重大行政违法行为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争议,督促行政机关启动领导包案,做到“包出庭应诉”“包化解纠纷”“包履行裁判”。将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纳入对县区司法局及功能区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逐步推动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全覆盖,实现纠纷调解、行政调解和案件调解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2023年共调解和解结案66件,调解率达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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