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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消费者喜爱的十大水晶品牌”评选活动 |
2017/8/10 10:50:48 来源:市工商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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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我市水晶品牌发展成就,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提升水晶制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市消费者协会、东海县政府于8月7日正式启动“消费者喜爱的十大水晶品牌”评选活动。
本次参评条件主要有四项,即: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勇于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无因商品质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所有权、偷逃税款、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以及拖欠贷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日常经营中使用其注册商标,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市场销售量居行业同类产品前列,消费者满意程度高,近两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申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等规定,具有健全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两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而发生的投诉记录;申报企业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品牌具有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和社会满意率。
评选活动从2017年8月初开始,到9月中旬结束。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报名参评、入围审查、网上投票、专家评审和公示异议六个阶段,对最终获选“消费者喜爱的十大水晶品牌”将在第十四届中国东海国际水晶节期间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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