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
2017/5/26 8:56:50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打印本页 |
|
|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弘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委办〔2017〕35号、连安办〔2017〕29号)文件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6月1日至30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此次活动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基层基础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凝聚安全生产共识,为促进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谋划 “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筹划,细化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每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着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密度,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统筹谋划,务求实效。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