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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
2016/3/31 10:19:46 来源:市民政局 卞宝秀、单鑫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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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推进市民政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市民政局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新形势下理论学习的要求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包括5个方面主要内容: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掌握现代民政工作发展新规律、学习领会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成功经验。
《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方法措施,通过专题学习研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丰富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宣传报道等途径,把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健全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长效机制,着重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全员学习制度、激励考评制度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民政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形成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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