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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民行处获省检察机关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图) |
2016/1/17 9:58:25 来源:市检察院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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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高检院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全省检察机关为期两年的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连云港市院民行处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在2013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13日的专项活动期间,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积极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的要求,强化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取得良好成效。全市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9件,获再审改变或采纳17件,采纳率为89.4%,其中提起抗诉6件,抗法院再审改变5件,其中改判3件,发回重审2件,改变率83.3%;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获法院采纳9件,采纳率90%;向仲裁机构发出检察建议3件,获采纳3件,采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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