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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我与关工委”征文活动的通知 |
2015/4/1 16:16:40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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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关工委〔2015〕9号
各市关工委,省直单位关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省委常委会和全国、全省关工委工作会议精神,迎接中关工委成立25周年,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的省关工委2015年工作要点,决定在全省关工委系统开展“我与关工委”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宗旨
通过征文活动,组织引导全省关工委同志特别是基层关工委老同志,讲好关工委故事,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深刻领会关心下一代就是关心党和国家事业美好明天的战略意义,传播为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增添正能量的好声音,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关工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下一代的浓厚氛围,向中关工委成立25周年献礼。
二、征文对象
全省各级关工委老同志及办公室年轻同志。
三、征文要求
1、征文内容。紧密联系实际,结合亲身经历,讲述与关工委的不解之缘,可以记录在工作中难以忘怀的人与事,畅谈从事关工委工作的感与悟,也可以抒发践行关工梦的美好情怀,进一步提升对自身价值和使命、责任的认识,做到有感而发,有真情实感。文章体裁不限,但不要写成工作汇报和经验总结,题目自拟,篇幅2500字左右。
2、各市、省直单位关工委要把开展“我与关工委”征文活动作为纪念中关工委成立25周年、落实全省关工委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认真抓好,动员组织本地本单位关工委同志参加征文活动。各市组织2至3篇,省教育、政法、民营经济和农业系统关工委各1至2篇,于6月底前报省关工委办公室(ntrdly@126.com)。
四、征文评选
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评选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并推荐到有关报刊、网站登载。
联系人:卢勇。联系电话:025-83108596。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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