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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级机关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
2014/5/16 8:46:16 来源:团工委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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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团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省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市各级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发展情况,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市级机关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使用软件
2013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统一使用团中央组织开发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基层组织版本。
二、工作流程
1、逐级动员部署。各机关团组织要及时向下级团组织下发通知,并进行逐级动员,于1月10日前全面完成相关部署工作。
2、抓好学习培训。各机关团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对新任统计人员组织开展操作培训,确保各级统计人员能够正确、熟练掌握软件使用方法和 工作流程。
3、分配组织编码。各机关组织代码原则上与上一年度一致(详见附件1),涉及区划调整或单位撤并的,可与机关团工委联系,重新分配组织代码。
4、下载安装软件。各机关团组织可从全国基层团组织建设网(网址为:http://www.gqt.org.cn/tzyzzc/xgxz/)下载软件,也可以直接和机关团工委联系,获取软件。
5、全面采集信息。各机关团组织进入系统后,就可以在团组织管理、团干部管理、团员管理中进行相应信息采集和设置管理工作。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分为主动录入和接收下级上报两种方式。采集过程中,务必保证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信息的真实、完整,不可遗漏。
6、完成上报数据。在本级团组织的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上报文件(cyl格式),上报机关团工委。要同时统计上报《共青团有关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任务。统计工作结束后,团市委将对各单位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情况和信息录入真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2.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是下一步探索开展网络化团建工作的基础,各机关团组织要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摸清每一个团组织和每一名团员、团干部的基本情况;具体负责的同志要克服困难、端正作风,加强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全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3.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各机关团组织要统筹推进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督促、指导,逐级上报统计数据,确保工作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完成。请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汇总表和2013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至机关团工委,同时报送《共青团有关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刘曙静 联系电话:85831556
电子信箱:lygjgtgw@163.com
地 址:市行政中心2120室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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