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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热情服务企业变成“谄媚” |
2010/10/12 15:39:49 来源:新京报 社论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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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富士康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河南省教育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富士康科技集团顶岗实习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要求河南中职学校组织二、三年级的学生“整班整建制地参加顶岗实习”,《通知》虽然明确采取“自愿原则”,但有些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去,不去不给毕业证。
富士康最终选择落户河南,料想未来对于河南的GDP增长、利税创收和就业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河南上上下下对富士康给予了足够重视和优待,这从富士康和河南“闪婚”的速度可见一斑:从6月30日双方草签协议,到8月2日开工投产,河南郑州只用一个月零三天,而且专门成立了“富士康科技集团郑州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市长亲任组长,负责富士康在河南的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对富士康的特殊礼遇正如上述《通知》中所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指导、跟踪问效。”
诚然,富士康的确重要,以别于常规给予特殊待遇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对于引进的企业,无论在制度上,还是政策上,都应当给予平等的待遇,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富士康很重要,不能说别的引进的企业就不重要,而事实证明,很多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对于大企业另眼相待,轻易在政策和制度上搞种种特殊的待遇,最终不仅伤害了其他企业的感情,更是“惯坏”了这些企业。
就拿职业学校的学生实习来说,本来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事。但很显然,河南有关部门在为富士康动员学生实习问题上,做得过头了,导致有些学校以不给毕业证做要挟,而且从参加实习的专业看,连什么新闻之类专业的学生也要求去实习,这既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富士康不负责。专门下发“通知”,专门成立“协调小组”为富士康服务,甚至为了不影响“实习”,连考试都拿到了工厂进行,关怀至此,已经远远超出了政府行为的边界,热情服务变成了十足的“谄媚”。
可以想象,在这种一边倒的思路下,不要说学生与富士康在工资上的议价权,就是普通的权益很难得到保证。比如,实习期间的劳保、医疗保险等问题,得不到解决。学生的实习,几乎演变成了变相雇佣廉价劳动力。
当然,在各地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诸如富士康这样的“500强”企业自然会引发各地的争夺,甚至不惜牺牲政策和原则。但很显然,这样过分“热情”和“照顾”的结果,是败坏了当地的市场与法治环境,其对原则、制度的“伤”害也随之招来。长期如此不仅无益于本地的长远发展,反而因为制度上对企业的过度“娇宠”而埋下隐患。更值得警惕的是,如果政府行为不恪守权力的边界,有朝一日对企业的“热情服务”,同样也会因为利益的变化而变成“冷若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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