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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检查 保障食品安全
2010/3/10 10:25:54   来源:灌南县 质监局 徐行春            打印本页   

     编者按:自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制度以来,到2007年年底,我国28大类食品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目前,灌南县生产的食品涉及市场准入的有5大类共8小类,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共有84家。2008年以来,灌南局共计查处无证食品生产企业9家,依法报请取缔3家,食品无证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该县已基本杜绝食品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现将灌南局稽查大队创新食品无证查处的工作做法刊发如下,希对各单位有所借鉴。
  
   一、细分析、抓重点,强化组织领导
  
   灌南局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局工作的重要日程,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该局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合力抓,办事机构全力抓的三级抓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局主要领导亲自听汇报,定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了具体工作有人抓,日常工作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推进措施到位。该局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分析县域经济情况,在对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查处时,突出两大重点。即突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群众关注率较高的产品,如大米、白酒、纯净水、面粉、糕点等;突出重点区域,以乡镇市场为重点查处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明分工、建章制,确保工作落实
  
   为了保证打击无证食品生产工作有序开展,该局对无证食品查处工作进行认真部署,食品科与稽查协同配合,分工明确,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及移交机制。食品科负责无证生产行为的信息收集、日常巡查工作,做到发现无证生产行为的做到记录详实、移交及时。稽查大队负责举报投诉及移交工作的落实,保证做到举报投诉和对移交处理率100%。食品科在巡查时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的,由食品科负责人提出移交建议,由食品科分管局长签字批准,然后稽查大队负责人审核移交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签字确认,最后由稽查大队分管局长批准。稽查队接收移交后,由内勤负责进行登记,建立案件移交表,由大队长批转专门执法中队负责,并实行限时办结制,无特殊情况的办案期限不得超过30天,确保对无证生产行为给予及时有效的打击。
  
   三、抓协调、搞配合,增强监管合力
  
   灌南局在食品案件查处过程中,注重与系统内外部门的沟通合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强化系统部门间配合与沟通。在日常工作中,稽查大队与食品科不断加强信息交流,实行信息共享。及时向对方反馈工作中发现的无证食品企业情况。在执法查处过程中,发现有无证生产企业新情况的及对无证企业的行政处罚实施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食品科进行监督与管理。对有能力取证企业,在案件审理时多听取食品科案审会成员的的意见,以教育、帮助企业尽快取得许可证为主。二是加强与外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对无能力获证的企业, 坚决实施打击,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获得县政府领导批示,并加强与工商、卫生、供电等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议由工商部门采取吊销营业执照、卫生吊销卫生许可、供电部门实施断电等行政手段,使其丧失经营能力,同时还注重与各乡镇进行沟通联系,争取获得他们的支持,坚决将无证生产的行为予以取缔。在对企业的无证生产行为下达处罚决定后,我局立即借助司法手段,对违法生产者的生产设备进行司法保全,防止其转移生产设备,以图再次进行无证生产。
  
   四、抓龙头、树标杆,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对一些好的食品生产企业,灌南局采取抓龙头,树标杆方法,以小带大,以点带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该局对当地有影响的米厂和面粉厂进行帮扶,协助其与该县大型超市进行沟通交流,帮其产品打入了家得福、乐客隆、农工商等大型超市。灌南局以汤沟酒厂和大禹食品为龙头,由稽查大队和食品科联合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参观学习活动和座谈会,增强了小作坊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了靠质量求发展的生产经营理念。通过抓龙头引领带动,树标杆指导发展,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强宣传、畅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灌南局在食品打假中,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工作。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曝光一些典型案件,有效的威慑了一批未办理生产许可擅自生产的违法者,促使这些违法者主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内部知情多的特点,鼓励企业举报维权,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分原因、别政策,区别对待违法者
  
   灌南局稽查队在办理无证生产案件中,根据食品科反馈情况,认真对案件进行分类筛选,对违法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对不同原因的违法者采取不同措施。对企业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违法生产的行为,灌南局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并对企业办证给予及时支持,凡是达到获证条件的企业,该局给予从轻甚至减免处罚,对部分资金困难的办证企业在罚没款上还制定了分期缴纳的制度,极大的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2008年至2009上半年灌南县共有9家该类型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但解决了企业生产问题,也大大减轻了质监部门的监管难度。对企业故意违法生产的行为,灌南局加大处罚力度,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严格按照高限进行查处,依照程序对企业设备进行保全、没收,彻底铲除生产源头,坚决给无证生产行为最大的震慑。为提高无证生产查处的工作质量,稽查大队起草了关于无证生产检查规则和调查模式,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对无证生产食品的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检查及取证模式,使打击无证生产食品工作更规范。
  
   通过近年来的整治,无证生产现象在灌南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全县企业生产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投诉案件显著降低,全县食品行业质量抽查合格率、质量指数均到达100%。
  
  
  
   (责任编辑: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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