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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将重奖引资功臣 最高达千万元 |
2009/2/13 8:56:02 来源:广东新闻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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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广东东莞市外经贸局获悉,东莞市政府发布了《东莞市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引进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为东莞招商的项目引荐人,最高可获五百万元人民币的奖金,而重大外资项目以及关键外资项目的落户,最高也可获得一千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奖励金。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引荐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允许类生产性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按每一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二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项目引荐人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五百万元。
引荐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鼓励类生产性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一千万美元,按每一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三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项目引荐人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五百万元。
引荐世界五百强企业投资项目(不设最低注册资本作为奖励的条件),按每一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四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项目引荐人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五百万元。
引荐人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产业支援性服务业(不设最低注册资本作为奖励的条件),按每一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四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项目引荐人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五百万元。
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奖励金标准:最高奖一千万元
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落户东莞后,按每一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五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项目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一千万元。
如果奖励对象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标准的,按最高标准进行奖励。
据悉,东莞市外经贸局对引进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后,将经市财政局复核后,对项目引荐人和落户项目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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