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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妇女权利 改善法律服务
2005/11/15 8:37:47   来源:             打印本页   

     
     中加妇女法项目(1998-2005年)是全国妇联执行第一个妇女人权项目,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宣传和应用保障妇女权益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来促进妇女的权利。即增强全国妇联和中方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能力,帮助该法实施机制的发展,保证广大妇女能够了解和行使她们的权利。项目的目标人群包括: 妇女组织、运用法律的妇女和法律实施机构。
  
     项目通过合作研究、培训和宣传倡导实现项目目标,并对目标人群产生如下的影响:
     1.高妇女组织向中国妇女宣传和帮助她们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权力的能力;
     提高妇女组织从性别的视角分析妇女根据法律和法律程序主张自己权力的经历的能力;提高妇女组织代表妇女群体倡导,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妇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能力;提高妇女组织提出改进意见的能力。
  
     2.使运用法律的城乡妇女获得更多接触法律机构的途径;促进她们对法律相关问题的的理解;提高妇女运用妇女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能力。
  
     3.促进实施法律的机构在制定与和相关政策的决策时,融入社会性别的意识;加强相关妇女组织之间的网络建设,包括与加拿大妇女组织的联系,最终建立有助于增强妇女组织全面能力的可持续的联系。
  
     中加妇女法项目实施了六年,取得了项目预期的效果,有些还超出了项目涉及的预期目标。只要的成果包括:
     对我国《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做出了贡献,对推动项目试点省有关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或起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项目省普及了与妇女权利相关的知识。
     项目的实施培养了一批具有社会性别视角的专家。
     项目促进了各级妇联的能力建设,推广了参与式的工作方法,开阔了工作的视野。
     加强了国内非政府组织与加拿大有关机构的联系。
  
     项目得到加拿大国际发展署的大力支持,得到项目合作伙伴加拿大社区学院协会的专业指导。
  
     详情请咨询张颖女士,电话:65103296
     电子邮件:xmch@women.org.cn
  
   全国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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