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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研究的调研报告
2022/8/5 15:52:47   来源:市妇联             打印本页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启了我国家庭教育的新纪元,将家庭教育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当前,我市家庭教育状况及水平与苏南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市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家长的主体作用、学校主阵地作用、社会的支持作用,丰富和整合家庭教育资源,加快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联合联动,家校社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连云港市的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及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我市家庭教育的现状
   课题组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由江苏海洋大学第三方评估中心设计编制了《连云港市家庭教育现状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连云港市未成年人的家长,覆盖全市6个县区和3个功能板块,共回收有效问卷85732份。本次调查采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一)家长基本情况
   被调查家长的城乡分布为城镇占57.5%,乡村占42.5%。被调查的家长中以女性为主,女性占72.4%,男性占27.6%。被调查者的年龄分布主要以30周岁到45周岁为主,比例占到77.5%。被调查者的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初高中,占比分别为42.2%,21.8%,更高学历的家长占比较低,大专和本科分别为11.7%、11.1%,研究生以上只有1.3%。
   (二)家庭教育理念方面
   调查显示,在列出的良好的亲子关系、孩子的责任感教育、健康人格塑造、孩子的人际关系、孩子的学习态度和状态、孩子的社会适应和抗挫能力、孩子的道德和法制观念孩子的理、想信念与未来规划、孩子的合作与分享、孩子的学业发展与职业取向等10项家庭教育应关注的内容中,每一项都有超过60%以上的家长认为其应该被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关注内容。同时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有81.6%的被调查者认为教育是学校、家庭、政府以及社会共同协作的系统化活动,这表明家长们已初步具有协同教育的观念。
   (三)家庭教育态度方面
   调查显示,在处理与孩子相关的问题上时,44%的家长表示“大部分能应付”,35.6%的家长表示“基本能应付。”在设置的用来测试家长教授孩子相关知识情况的测试题上,多数题目的回答聚焦在“讲过一点。”在各个问题上选择“经常讲”的父母的比例均在50%以下,这就表明,虽然广大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较为全面,但是实施教育的程度不够,特别是相关知识的传授上过少。
   (四)家庭教育内容方面
   当前家长迫切需要的家教知识,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管教孩子的方法、孩子的道德引导以及孩子的心理健康,有75.7%的家长需要“管教孩子的知识”;74.1%的家长选择了“孩子的道德引导”;72.8%的家长选择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在培养和教育孩子方面,有来自多方面的困扰,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是忙于工作,缺少时间和精力;缺乏教育孩子的知识和方法;孩子的情绪和沟通问题。
   (五)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
   广大家长对学校以及老师的认可度较高,有61.9%的家长表示对学校定期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比较认可,而遇到家庭教育方面的困难时候,家长首先想到的求助对象也是学校里的老师,比例达58.4%。相关社会主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况不理想,很多家长仅仅接受过孩子就读的学校或幼儿园提供的家庭教育,而接受来自社区、教育局、妇联、民政局等社会主体提供的家教指导的家长占比非常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这些相关主体提供的家教指导数量少。
   (六)家校社协同教育方面
   对于家校社协同育人,有相当一部分家长没有听说过这个说法,同时教育理念不一致、家庭教育的内容不丰富、家庭教育的次数较少等三项是比较多的家长认为在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时候面临的困难。调研数据显示,在定期召开家长会、定期组织家庭教育知识培训、班主任家访、亲子活动的开展等方面,学校的表现都不佳,并未形成固定的机制性安排,更有62.6%的家长表示孩子所在学校并未开设家长学校。同时,仅仅有32%的家长表示学校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非常有帮助。相比学校,社区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小,绝大多数家长表示,社区并未定期举行家庭教育讲座、知识培训、并未进行家访、开展亲子活动。因为没有参加过相关活动,因此对于社区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评价,多数家长的回答是“不知道”。相当多一部分的家长对所在地职能部门落实家庭教育工作的评价是“不知道”。造成这种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可以初步推断,一方面职能部门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数量少,覆盖面窄,多数家长并未接受过指导,因此无法做出评价;另一方面也表明,家长对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方面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调查显示,排在前面的主要是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善学校和家庭的联系和沟通、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二、我市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宏观政策与配套落实举措不匹配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效果不佳,加之地方落实举措不到位,家校社合作在遵照法律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调查数据显示,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家长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更有高达65.2%的家长不知道每年的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这说明,虽然广大家长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对于我们国家设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宣传的关注度不高,关注点太少。
   (二)家长家庭教育理念与行为相脱节
   调查显示,家长们在观念上,已经认识到家庭教育是一个综合性的教育活动,不应该仅仅关注学业,但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上,家长们却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孩子的学业之上,重智轻德等传统家庭教育观念仍然根深蒂固。理念与行为脱节的现象说明我市未成年人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缺少正确的传播和更新渠道,家庭教育行为仅仅处于自发状态,而非有意识的自觉状态。
   (三)家庭教育服务供给与家长需求相矛盾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家长迫切需要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希望学校和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机构提供及时的家庭教育的支持和保障,帮助自己在纷繁复杂的家庭教育理论、经验和做法中找到既适合自己义行之有效的“捷径”。但实际上,家长难以获得需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四)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较为薄弱
   通过调查发现,无论是从被调查家长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理念的来源途径还是各社会主体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情况来看,被调查家庭的家庭教育实施具有强烈的封闭性,同时也显示出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非常薄弱。当今社会的发展决定了传统的家庭教育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应对孩子们成长的各种复杂情况和挑战,从“丧偶式育儿”、“诈尸式育儿”、“疯狂的校外补习”、“家长教育焦虑症”到教育“剧场效应”引发的社会热议,因亲子关系紧张而引发的跳楼、自杀、弑母等悲剧频发,都指向了当前家庭教育的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高度的关注与重视。
   三、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家校社合育提供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校社协同育人,落脚点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目的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对本区域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并在家校社教育内容和资源的流通、整合上,充分发挥现代化治理协调能力。
   1、强化政策引导。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及时制定有关法规政策,为家庭教育提供方向指导。
   2、明确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按照连云港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及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晰各自法定职责,聚焦重点,积极发力,组织实施好五个方面十六项行动。
   3、健全工作机制。要本着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出发点,把涉及家庭教育领域的工作内容、活动项目、资源力量有机整合起来、统筹起来、利用起来、作用发挥出来,努力打破部门、行业、区域壁垒,实现家庭教育一体化发展。
   4、完善服务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以阵地平台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协调机制建设、指导服务内容建设、监管机制建设等为重点,全面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体系、供给体系、内容体系、监管体系、保障体系。
   5、加强指导服务。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面向社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6、搭建线上平台。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使其成为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的重要渠道。
   7、强化理论研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举办家庭教育研究论坛,努力探索家庭教育工作新思路、新模式。
   (二)注重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为家校社合育奠定基础
   1、要注重家庭建设。家长要在学、思、悟、行的过程中,结合自己家庭与家族的发展史、奋斗史,凝炼生成独特的家风家训,让孩子在获得物质与经济支持的同时,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滋养。
   2、要注重孩子反哺作用。要重视子女对家庭的反哺作用,让孩子感受到自己对家庭的作用和贡献,培养家庭责任感,主动参与家庭建设,获得健康成长。
   3、要注重提升能力。家长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要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4、要注重亲子陪伴。家长要加强亲子陪伴,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
   (三)高度重视学校的引领作用,为家校社合育注入动力
   1、要加强家教指导。积极推进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纳入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要加强家校合作。学校要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依托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通过召开家长会、进行家访,开办讲座、沙龙,开展咨询、亲子活动等途径,沟通、协调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
   3、要加强校社合作。学校要发挥主动性,积极与社区开展合作交流,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一定支持。
   (四)积极发挥社会的支持作用,为家校社合育增添力量
   1、要充分整合资源。依托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校外教育辅导站等,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要建立沟通平台。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加强校社、家社合作,使其成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
   3、要吸纳社会组织参与。鼓励社会组织进驻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享受到家门口的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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