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生态环境局以绩效管理促生态文明再提升 |
2022/6/29 14:42:0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打印本页 |
|
|
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狠抓落实,认真部署,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不断优化管理水平,提升生态文明效益。
一是针对绩效评价提出的基层环保工作覆盖面不全问题。坚持环保治理全覆盖,基层管理不松懈的方针。在大气管理方面,建立乡镇街道点位长制度,实现定期对大气环境自动站数据排定通报。在水质管理方面,建立直通“断面长”工作机制,每月向市级断面长书面汇报水质情况。对国考断面沿线开展“首季争优”、“春夏攻坚”和“提升汛期水质”等3轮专项帮扶行动。组织15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申报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切实提高基层环保工作水平,加大基层环保的管理参与度。
二是针对绩效评价提出的缺乏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环保工作规划,部分项目实施计划性不足的问题。制定了《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修编了《连云港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印发实施了《连云港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通过以上文件的印发及修编,指导环保工作更有计划性、针对性开展,切实保障环保工作的延续性。
三是针对绩效评价提出的项目实施工程变更,手续不完善问题。强调严格执行项目变更流程,及时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对于变更手续不合格的单位,督促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酌情扣减项目资金。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动态监控。通过定期报送、现场查阅等方式,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及时纠偏纠错。
四是针对绩效评价提出的部分项目进度落后问题。建立绩效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把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项目运行监控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和分配生态环境资金的重要依据。2021年根据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从尾气排放提升改造项目调整100万元至水污染治理项目。有效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项目绩效。
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要求,不断优化生态资金项目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的引领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 李俊颖)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