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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事局六项措施做实春运期间涉外疫情防控工作
2022/1/24 17:01:38   来源:连云港海事局             打印本页   

     
   2022年春运期间,连云港海事局持续强化水路口岸疫情防控监管工作,采取六项措施抓细抓实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船舶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执法人员通过走访码头、代理以及污染物接收、供油等港内作业单位,传达交通部、部海事局、地方政府等关于水路口岸涉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等文件的宣贯工作,同时组建信息交流群,及时将上级相关最新要求、操作指南更新版本等发送给有关作业单位及船舶,做好补充宣贯工作。
  
   二是加强海事业务信息系统跟踪。执法人员每日根据船舶进出港计划、船舶污染物处理报告、船舶供受油报告、港内作业报备等,结合CCTV、AIS动态收集、掌握辖区当日国际航行船舶靠离泊及船舶港内作业动态。
  
   三是建立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作业群。对于靠泊国际航行船舶进行燃油供受、污油水接收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在群内发布人员防控穿戴、管路消杀等视频,以此督促作业单位规范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加强陆域巡查和电子巡查。加大对辖区码头岸线的巡查质量,检查在泊国际航行船舶梯口值班、船岸界面安全、防污措施等落实情况,对码头岗亭设置、人员值守、防护措施落实等进行安全提醒。制定CCTV电子巡查表格,保持每日CCTV监控系统电子巡查三次,重点巡视在泊国际航行船舶梯口人员值班、船岸界面管控、港内作业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港内作业未按规定报告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异常情况处理。对巡查过程中发现船舶、码头、作业单位在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船舶、相关单位及人员采取整改措施,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船方、作业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六是视情况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展“远程非接触式”监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期间海事监管职责,海事执法人员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开展远程视频监督检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要素检查全覆盖。通过“远程非接触式”船舶现场监管模式,提升疫情期间海事安全监管能力,保障春运期间辖区船舶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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