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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调查队中秋、国庆期间过好“廉节” |
2021/10/11 10:26:21 来源:连云港调查队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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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连云港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江苏总队《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苏调办函〔2021〕130号),紧盯关键节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执行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执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推进治“四风”、树新风,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一是抓好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全队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律规矩之弦,9月18日组织召开做好廉洁过节教育全队会议,认真学习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驻发改委纪监发〔2021〕7号)、国家统计局党廉办《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统机纪字〔2021〕15号、《中央和国家机关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中纪监工委发〔2021〕10号)、《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关于加强监督执纪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工作提示的函》,着眼“两节”特点,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做好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工作。以警示教育为抓手,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严格自我约束,真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廉洁过节落实到位。连云港调查队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党组实施意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自觉从我做起、以上率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过节要求,带头严守节假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践行新风正气,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底色,自觉做遵纪守规、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全队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连云港市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办喜庆事宜、违规收送节日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坚决杜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出入私人会所等“节日腐败”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确保清正廉洁过节。连云港调查队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充分调动、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中秋、国庆期间,全队人员自觉从我做起,严守节假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自觉遵纪守规、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两节”期间,人员外出探亲旅游主动报备,填写《连云港调查队离连人员报备表》《党员、干部中秋、国庆期间遵规守纪情况报告表》,全体人员都能主动报告节假日期间遵规守纪情况及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廉洁过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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