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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确保农民工节前拿到工资安心过年 |
2021/1/26 11:30:32 来源:市人社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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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党支部接刘某等9名农民工投诉江西某电力工程公司拖欠工资39380元。
经查,刘某等9人在某铁路工程的连云港桩基项目从事打桩工作,包工头薛某与该电力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温某口头约定,承包该工程的桩基项目,承包价格为78000元钱,总价包含设备费用及工人工资。因在工程过程中有工人产生工伤,温某重新找承包人做余下的工程,薛某实际产生的工程款53600元,前期项目负责人温某分两次支付设备费用共13600元。该电力工程公司因垫付受伤工人的医药费4万元,所以从薛某的工程款里扣除余下的4万元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薛某所在的电力工程公司为第二分包方,总承包为中铁某集团,第二分包方为湖南某电力安装公司。因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施工总承包方及包工头都存在违规行为,又产生工伤纠纷,经市劳动监察支队党支部多次调解,后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依据,督促施工总承包方及相关分包方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并告知要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市劳动监察支队党支部组织,总承包、两家分包商、包工头薛某及农民工代表刘某进行四方会谈。1月15日下午,在市劳动监察支队党支部的监督下,施工总承包方督促其分包商按照农民工本人确认过的数额,将39380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代表表示:非常感谢市劳动监察支队党支部为他们要到了拖欠的血汗钱,民工们对此案的处理结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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