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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文明接力、共享书香”图书、文献捐赠倡议书 |
2020/12/7 18:27:55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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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城市因书香而美丽,因阅读而充盈,因文化而富有。为进一步营造书香港城文化氛围,积极推进书香机关建设,值市图书馆新馆开放之际,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联合市图书馆开展“文明接力、共享书香”图书、文献捐赠活动,期待更多机关党员干部惠赠图书、文献,让图书发挥更大的价值,让更多的读者从中受益。
一、捐赠内容
1.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2.个人或单位成体系的图书文献收藏;
3.有学术或历史价值的地方文献、手稿、地方志、族谱、会议文献、科技报告、学术集刊以及实物等特种文献或文物资料;
4.市图书馆缺藏或需增加复本的其它类型图书;
5.除教材、教辅与工作用书外,其他中、外文纸质图书兼收。
二、捐赠图书和文献的管理
捐赠图书和文献要求保存完好,品相较好。对捐赠的图书文献,将依据《连云港市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办法》,进行科学分类整理、消毒、甄选、加工后纳入馆藏。
具有历史文献价值或者保存价值较高的珍贵文献、特种文献等,按专题进行集中分类收藏;名家名人代表作、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文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手稿或实物,以及名人名家有价值的个人文献收藏等,以个人为专题进行分类集中收藏。
三、收赠回馈
1.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图书馆将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信息。
2.个人捐赠图书超30册以上的,由市图书馆颁发捐赠证书,并可根据捐赠者要求,以捐赠者的名义在市图书馆新馆五楼网红空间—“书友汇·我的共享书房”放置书架铭牌,并制作捐赠者照片墙。
四、捐赠受理
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可以通过到馆捐赠、邮寄捐赠和批量捐赠的方式开展捐赠活动。
1.到馆捐赠:
12月28日前,每周周二至周日(8:30--18:00),在市图书馆老馆(海州区苍梧路56号)接受捐赠,捐赠者将图书交予市图书馆老馆(海州区苍梧路56号)一楼新书快借室并办理捐赠事宜。
12月28日后,每周周二至周日(9:00--17:00),在市图书馆新馆(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接受捐赠,捐赠者将图书交予市图书馆新馆(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读者服务中心并办理捐赠事宜。
2.邮寄捐赠:
捐赠者将图书以邮件方式寄往市图书馆,并在包装袋(盒)正面注明“图书捐赠”字样。邮件中请提供姓名(单位)、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便市图书馆对审定入藏的捐赠品寄发捐赠回执。
3.批量捐赠:
个人或团体批量捐赠可联系市图书馆商定具体捐赠方式,市图书馆派专人上门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市图书馆拥有对已捐赠图书、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捐赠的图书、文献无论是否入藏,均不再退还捐赠者。
五、联系方式
市图书馆老馆(海州区苍梧路56号)
市图书馆新馆(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电话:(0518)85891800 ,85891810
用书籍传递真情,用阅读成就梦想。全民阅读你我共同参与,书香机关建设人人受益。图书馆事业发展期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市级机关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连云港市图书馆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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