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审计局认真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
2019/7/24 9:12:45 来源:市审计局 刘剑波 打印本页 |
|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第一时间在OA、微信工作群中进行转发,要求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贯彻落实好新《规定》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学习新《规定》,通过学习新旧《规定》修订对照表、新《规定》解读文件,促进准确把握新《规定》的内容和精神,认真贯彻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新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讲话精神,既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又要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真正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经济体检”的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是做好贯彻执行。按照新《规定》要求,对经济责任项目计划管理程序、审计重点内容、审计报告、责任定责、审计文书格式、审计操作流程等有关变化事宜进行规范,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即日起,新开工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按照新《规定》要求执行,法规部门要首先调整到位,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将新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布局,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