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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恶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5/15 10:08:06   来源:市中级法院             打印本页   

     5月14日上午,连云港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公开对梁小江为首的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姜龙等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李健等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在梁小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以被告人梁小江为首,被告人张维利、杨毛孩、万合理、范磊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李明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自2012年以来,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抢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强行入股他人KTV,干扰经营活动,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暴力控制当地及周边赌场,大肆开设赌场,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和生活秩序。2012年至2018年间,梁小江等人随意殴打他人,并致多人轻伤。据此,赣榆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梁小江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
  


   在被告人姜龙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中,被告人姜龙与被告人吉江江、吉贝贝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被告人姜龙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被告人姜龙多次指使吉江江、吉贝贝等人或者单独随意殴打、恐吓他人;被告人姜龙还改装制造具有杀伤力的枪支。据此,海州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制造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姜龙有期徒刑九年;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在李健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中,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李健、陈祥超、徐洋、赵梓杰、刘洋在发放高利贷期间,相互交叉纠集使用暴力,强行向借款人索要虚高“债务”“保证金”“服务费”。多次对借款人及借款人的亲属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中,被告人李健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纠集被告人赵梓杰等人采用泼大粪等“软暴力”威胁、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此,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健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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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5 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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