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中院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培训 |
2019/3/19 17:52:40 来源:市中级法院 打印本页 |
|
|
2018年10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吃透《条例》的基本精神,理解把握《条例》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3月15日下午,市中院特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处长王学庆就《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专题培训。
王学庆从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机关党支部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基本基本内容、针对性做好机关党支部相关工作和信心是做好机关党支部工作几点要求四个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对市中院进一步加深《条例》的学习贯彻、理解把握起到重要作用。
基层党建是支部书记的主业,是最根本的职责。让基层每一个庭室、每一个部门、每一个阵地都做到党旗飘扬、堡垒坚强、功能完善,支部书记责无旁贷。下一步,市中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工作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全面查找目前党支部工作中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问题和不足,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