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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2018/12/10 17:42:13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打印本页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多发季节。为深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10.25”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连云港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18]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即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 结束,在局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求,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 化解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维护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工作步骤:一是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12日底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此次工作特点:一是坚持局主导。局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舆论和信用约束等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是坚持单位主责。市机关部门及局属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是坚持群防群治。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治理工作内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五是坚持从严问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通过精准研判风险、开展约谈提示、实行清单治理等形式。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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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7: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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