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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四个方面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2018/12/5 14:56:39   来源:市工商局             打印本页   

     为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自11月中旬,市工商局通过四个方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培训资质、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广告等管理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要求,加强对从事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市场准入的审查。对从事教育培训咨询类符合“先照后证”核发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履行“双告知”工作要求,告知当事人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将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
   二是加强主体资格监管。组织县区市场监管局对从事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资格的排查摸底,登记建档;做好与当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的统筹,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对接;根据整治“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工作要求,做好证照管理的工作衔接。
   三是加强经营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赋予的工商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存在虚假发布招生宣传、技能培训等不规范的广告,收费、反垄断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是严格举报投诉查处。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投诉举报作用,对涉及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报、投诉,在第一时间流转到责任部门,对应的责任部门严格追溯查处,确保监管处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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