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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施行养老护理岗位人才一次性入职奖励政策
2018/9/12 15:20:26   来源:市民政局             打印本页   

     为积极鼓励和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养老护理岗位人才一次性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施行养老护理岗位人才一次性入职奖励政策。
   申请入职奖励对象(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本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含护理型养老院、助养型养老院)中连续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且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等证书。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并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分别给予40000元、30000元、20000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非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的70%进行奖补。入职奖励经费从申请人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年限满2年后开始申请。获批后,从第3年起分3个年度平均发放,每年发放三分之一。入职奖励经费发放期间,申请人离开养老护理岗位,未发放部分奖励不再予以发放。申请时入职已满5年的,按奖励标准年底一次性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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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2 1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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