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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印发 |
2018/8/7 10:23:17 来源:市法制办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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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船舶污染风险应急能力,确保连云港市拥有与船舶污染风险相匹配的应急能力,有效应对日益升高的船舶污染风险,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近日,连云港市印发了《连云港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本次规划的基础年为2015年,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主要针对连云港市沿海水域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所造成的船舶污染事故,提出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的目标和规划方案。
主要规划内容包括法制预案体系建设、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应急设备设施建设和应急队伍建设五个方面。
在事故种类方面,重点考虑船舶溢油事故,同时兼顾化学品的泄漏事故。《规划》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面、设施先进、协调有序、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体系。
该规划是连云港市“十二五”、“十三五”时期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是连云港市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内防治船舶污染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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