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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将全面应用信用信息
2018/6/14 15:31:45   来源: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   

     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从5月24日起,在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金审核、跟踪监督等环节,全面应用信用信息。对10类严重失信行为,除记录为失信信息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外,还将对其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同时明确,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项目单位列入信用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单位会计报表等资料出具不实鉴证报告的,3年内不采信其为所有市级专项资金申报出具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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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4 15: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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