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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有勇有谋”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2018/5/18 9:02:36   来源:海州区 王延安            打印本页   

     连云港市海州区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和干部队伍管理现状,坚持“登高望远”,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全局目标的高度、从“三区两城”战略布局的高度、从“三年行动计划”全区联动的高度,理解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以“勇”的魄力、“谋”的稳妥,举纲持领,多措并施,加快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强化分析研判,构建多元信息反馈渠道。海州区紧紧围绕“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原则,多渠道汇集干部表现、作为方面信息,综合干部考察、年度考核、谈心谈话、民意测评、信访举报、纪检监督等多项反馈,建立干部全息、立体、多维“投影”,区分和把握能上能下的重点对象,坚持不研判不动议、不研判不提名、不研判不酝酿。划分“干部工作责任区”,建立“区委组织部人员——全区各镇街、园区、机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事业领导班子”全覆盖、常态化、“零距离”对接,围绕责任区单位干部谁该上、谁该留、谁该下的取向问题进行动态实时考核。畅通与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路径,对违规违纪受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经核查属实、失职懈怠被追究问责、舆论曝光陷负面影响等情形的干部,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形成“负面清单”,让干部“能下”有的放矢,理据充分、支撑有力。
   加大问责力度,打破“上”易“下”难执行壁垒。海州区坚持把问责追责作为推动干部能下的一条重要通道,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全区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显性及隐性问题,推行《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办法》细化明确了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及责任追究形式,划分党的建设类、决策类、执行类、监督管理类、作风建设类及其他类6大类情形,针对问题多发的“重灾区”,进一步梳理细分48小类情形,区分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3大类责任,并行组织处理与党纪政纪处分2大类问责方式,构建形成干部可对照、组织易判断、普遍可执行的标准体系,将问责追责作为打破“下”的壁垒的重拳猛药。
   坚持严爱相济,着力为干部“下”脱敏止痛。海州区积极利用集中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契机,加强正面引导,不断优化干部“下”的制度环境,改善干部“下”的舆论氛围,培养干部“下”的健康心态,逐步转变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下必有错”的刻板印象和思维定式。通过对干部管理过程信息的梳理整合,不定期发现一部分连续考核较差、群众意见较多、横纵向评价较低的“边缘”干部,针对性建立“干部关爱提醒制度”,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函询诫勉等方式,及时为不在状态的干部敲响警钟。持续关注“下”的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好“下”的干部的后续管理,主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心理疏导,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弥补不足,为“下”的干部再塑“上”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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