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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红十字会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文件精神
2018/5/16 10:25:20   来源:市红十字会             打印本页   

     5月15日晚,开发区红十字系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文件精神,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苏月虹主持会议并领学文件精神。
   全体同志在认真学习八条禁令后,就如何贯彻进行表态发言。区红会班子成员表示:要严格对照执行八条禁令规定,身先士卒,当好表率。红会工作人员表示: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全身心投入开发区到“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双季六月会战”中去。
  


   最后,苏月虹对全体工作人员强调三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体人员要有强烈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二是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管委会和部门管理制度,坚持立根固本、抓常抓细、标本兼治,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三是持续强化责任落实。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工作人员也要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最后所有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张贴在红会公示栏内,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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