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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我市举办《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
2017/12/28 10:22:10 来源:市民宗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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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我市举办《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特邀省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方未艾作辅导报告,市政府副市长黄远征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范江主持活动,各县区委统战部、民宗局班子成员;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市委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全体人员等130余人参加培训活动。
方未艾结合工作实践,简要分析了民族宗教工作形势,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重点解读了《宗教事务条例》内涵实质和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辅导报告结合实际,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为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
黄远征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核心要求,牢牢把握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他强调,全市民宗干部要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要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做好年终收尾工作,为明年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范江在总结讲话中要求,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和辅导报告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要求,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深、悟透,落到实处,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建成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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