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列为“司法鉴定云服务系统”试点单位 |
2017/12/13 9:20:29 来源:市检察院 打印本页 |
|
|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路,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组织完成了“司法鉴定云服务系统”项目的一期开发工作(以下简称“鉴定云”),并决定在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试点工作,也是“鉴定云”的第一批建设单位。省检察院王方林副检察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在综合考虑技术办案数、技术人员等情况后,将连云港、无锡、南通作为我省的首批试点单位。
按照电子检务工程整体规划,“鉴定云”作为检察技术部门实现“智慧检务4.0”的载体,由高检院统一部署,包括办案云平台、公共辅助云平台和专业辅助云平台。目的是促进司法鉴定各专业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使用,提升检察技术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上下级院联合办案的效率,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是四级检察机关共建共享的技术办案辅助工具和科技门户。
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将切实组织好试点工作,深化认识,做好基本运行环境的保证和调试,做到多使用、多总结、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确保试用工作扎实、细致、取得实效。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