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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
2017/12/4 9:42:37   来源:市药监局             打印本页   

     近日,市食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按照“权责明晰、分级负责、网格到户、责任到人”原则,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的“四定”措施,将监管辖区和监管对象分成三级网格,对网格内的监管对象实现动态管理。一级网格以市食药监局为责任主体,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总体协调和督促指导。二级网格以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为责任主体,按照工作职责和事权划分负责所辖区域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定点联系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指导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建设。三级网格以各市场监管分局为责任主体,按照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与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的职责划分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我市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监管网格划分,初步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网格化监管过程中,市食药监局还引入“互联网+”模式,力争2018年底前形成以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快速、高效、精准、智能的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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