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首  页 新闻速递 党建报道 机关动态 直击县区 群团工作
[动态] 我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实现“十四”连调
2017/11/17 9:54:11   来源:市财政局 王岩            打印本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经省人社厅、财政厅批准,我市2017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连续第14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调整项目和标准
   (一)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调整方法由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组成:
   一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在调整前发放标准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在调整前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
   (三)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完全护理为2266元/月、大部分护理为1813元/月、部分护理为1360元/月的标准计发。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仍按《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基准标准下浮10%执行。
   按照计划,今年增发的待遇将于12月底前发放到位。
  
  
  

站内链接:
2017/11/17 9:54:11
2017/10/26 15:44:10
精彩推荐
[图文] 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市司法局举办第一期机关“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微论坛
市财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东海县机关党支部书记人文素养暨能力提升研修班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811441
苏ICP备05050405号  连备320705015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