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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公职人员远离、抵制和防范非法集资的公开信
2017/9/28 10:54:32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全市广大公职人员:
  
   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非法集资活动猖獗,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也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面对严峻形势,全市广大公职人员要站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肩负起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排头兵”和“先行军”的职责,引导教育家人和周围群众,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本质和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具备以下四个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从目前案发情况看,常见手段包括如下几种:一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快速致富神话;二是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三是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四是虚假宣传造势,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五是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六是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二、要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性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造成参与者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使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起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四是严重损害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要坚决抵制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广大公职人员应自觉增强防范意识,带头远离非法集资。一是要保持清醒头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忌惮风险,不受高额利益诱惑,对回报高、致富快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对涉及理财的各类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要详实了解,做到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二是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对于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低息借款、高息放贷,为高利贷者担保,或者组织、参与、保护、纵容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借贷活动的公职人员,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三是要规范自身行为,保持高度警觉,强化自律意识,审慎出席、参与企业开业、庆典、签约等活动,防止企业以此作为开展非法融资相关的宣传资料,误导或骗取群众信任。四是要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时刻谨记“参与非法集资自行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惩罚”,教育引导家人、周围群众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的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5822775),积极支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广大人民群众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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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8 10: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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