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
2017/7/5 16:01:26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
|
|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市委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级机关共产党员在创建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创建办统一部署,现就创建文明城市中开展党员志愿者“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市级机关各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本单位党员志愿者,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文明交通的部署要求,到市区各主要交通路口(具体地点安排附后)协助公安交警值勤,疏导交通。
二、时间安排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月”活动时间为2017年7月6日至8月6日。每天值勤时间段为:早7:30—8:30;晚17:40—18:40(周六周日除外)。单位在职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每天安排6人值勤;单位在职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每天安排4人值勤,单位在职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每天安排2人值勤。活动月结束后,根据创建活动要求和市民遵守文明交通情况再确定是否延长。
三、活动要求
1、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部署安排,落实任务到人,确保圆满完成文明交通值勤任务。
2、注重宣传,保障到位。各党组织要重视活动的宣传发动,及时发现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要根据天气炎热、雷雨等实际情况,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认真登记,抓好管理。要充分利用志愿江苏(连云港)服务平台抓好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登记工作,及时做好线上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布、记录、上传等工作,认真登记志愿服务时长。
各单位接通知后,请认真做好人员安排和编组工作,及时将文明交通值勤活动安排表(包括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5下午5:00前报送机关工委办公室邮箱lyggwb@126.com。各单位于7月6日上午7:20前到值勤路口与交警对接,领取帽子、马夹、旗帜等物品,开展交通值勤活动。市级机关工委将配合市文明办、市交警部门每天进行现场巡视。志愿服务月活动结束后,于8月1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机关工委办公室邮箱(同上)。
机关工委联系人:冯明媛 黄东生 电话:85820978 85833370
市交警支队联系人:王伟进 电话:15861237036
海州一大队联系人:骆 军 电话:13961389339
海州二大队联系人:徐定强 电话:15861237299
海州三大队联系人:马新波 电话:15861236889
高新区大队联系人:许正东 电话:13605133456
附件:市级机关文明交通志愿者值守路口表
附件:点击下载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