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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市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
2017/3/29 9:37:31 来源:市法制办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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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全体同志要迅速行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在全市创建工作中争先进、当表率。一要高度重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市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法制办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响应要积极、行动要迅速、落实要彻底。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展示良好形象。二要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卡紧时间节点,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绝不允许因为法制办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大局。三要强化责任。严格执行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下发的方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法制办乃至全市创建工作的,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会议部署了法制办创建工作的重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参与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并立足机构职责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按照市创建方案和职责分工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各项政府法制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制度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法制保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引导行政执法理念创新,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优化发展环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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