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港口管理局亮剑群众身边“四风”问题 |
2017/3/20 11:39:43 来源:市港口局 打印本页 |
|
|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共连云港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五类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通知》(连委办发〔2017〕13号)要求,市港口管理局组织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突出五个方面。市港口管理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连港〔2017〕28号),明确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五个方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双进双促”强市富民活动,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财务(审计)处等作为集中整治活动牵头单位,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相关责任处室(单位)要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到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让监督更靠“前”,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批评教育,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取得处理效果的最大化。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局纪检组要牢记“哨兵”使命,强化“探头”作用,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跟踪检查、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五个方面问题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