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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地税局积极服务“走出去”纳税人 |
2017/2/20 9:06:33 来源:连云港地税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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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正是国外经营合同签订的黄金期。连云港地税局将《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落实到位,简化办理流程。对纳税服务局受理的《中国税收居民证明》,税源管理局力争当场审批办结。对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条约、协定规定的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实行特事特办、定向跟踪管理,并根据国际条约优先原则,帮促纳税人充分享受国际税收权益。同时分析以前年度《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情况及其拟享受协定收入总额,预计减免税总额,实际享受减免税总额,剖析“走出去”企业税收协定优惠政策的享受情况,查找工作不足,帮扶企业充分享受国际税收权益。
经过春节前后的定向跟踪管理,2017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连云港地税局已分别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开出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2份,累计拟享受协定收入金额130万元,预计可减免税金额13万元;2016年分别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开出共2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已实际享受协定收入金额187万元,已享受国际税收优惠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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