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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四项工作法”升级优化监督方式 |
2016/9/26 9:52:25 来源:海州区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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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云港市海州区通过合理利用清单、巡查、销号、问责等四项工作法,不断促进全区各职能单位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是清单监督法。针对当前纪检工作中存在的定位不准、职责不清、职能泛化等问题,改变纪检部门代替职能部门搞监督的老做法,制定出台《各有关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度,确定12个部门的25项重点监督事项和纪检机关10项监督清单,实现责任监督全覆盖。二是巡查监督法。该区结合区情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形成了以“巡办结合、抓早抓快”为特色的区级巡查工作新路径。自启动巡查工作以来,截止目前,已经完成6轮21家单位的常规巡查工作和1轮“吃空饷”专项巡查工作,共排查涉及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等7个方面119个问题。区级巡查工作的窗口前移,打通了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发现的相关问题深入查处,推动了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强大的监督震慑效果。三是销号监督法。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和销号制度,抓好整改,同时,坚持一个问题确定一个负责领导,落实一个具体责任人,制定一份整改“时间表”。对那些重视程度不够、推进落实迟缓、整改实效不强、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跟踪督导。四是问责监督法。针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中的不严不实问题,该区于去年底制定下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补充规定》,实行主体责任“六个必究”、监督责任“六个必究”,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真追实究,使问责作为“杀手锏”的作用得到真正体现,截止目前,该区共问责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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