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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全市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
2016/3/10 20:12:13 来源:市委农工办 孙国飞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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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的总体要求,确保我市年内全面完成这项工作任务。近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查通报考核制度的通知》,通过这三项制度的落实,强力推动各县区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高质量完成这一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每月一次逐级督查的方法进行,即乡级自查、县级核查、市级抽查。督查结束后,县、乡两级分别形成核查、自查报告,报上一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管部门。市级抽查由市委农工办牵头,市农委、市国土局、市档案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负责对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组织保障方面,主要包括领导责任、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经费拨付和工作信息报送记录等。在督查工作推进方面,主要包括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合同完善、登记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验收档案、信息系统运行等6个方面情况。
二是建立通报制度。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月报信息系统,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从4月份起,各县区以乡镇为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信息填入“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月报系统”;县级农经部门负责信息核实与汇总上报;市委农工办负责信息汇总分析通报。通过落实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经费保障、资金使用、责任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建立考核制度。各县区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责任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奖惩标准、考核时间。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后勤保障、业务操作、工作实绩等方面对考核内容以及评分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各县区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在3月底前报市委农工办。在县区考核的基础上,市级进行综合考评。考核情况按月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县乡两级“三农”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年底召开的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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